关注微信
扫描二维码
关注重庆拓达建设集团官方微信
发布时间:2018-11-07 | 点击率: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,实现关联性强和相近类别事项“全链条”下放,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,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,现将我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信息变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权限划分
(一)市管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信息变更由市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实施。
(二)区管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信息变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(县)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。
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信息变更应当按照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建市〔2008〕48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更换的注册建造师任职条件,不得低于原注册建造师,且不得有在建项目。
(二)对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12分的项目经理,更换后系统自动锁定1年;因其它原因变更项目经理的,更换后原则上系统自动将原项目经理锁定6个月。
醉后决定爱上你吻戏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其它有关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变更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
2018年11月6日